为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永丰县人民法院决定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线上立案、开庭等诉讼服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诉讼服务场所关闭的时间
自9月1日起,我院的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审判执行采用线上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请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审判综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提交诉讼材料、网上退费等事项;建议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网上鉴定系统办理保全、鉴定事项;若在诉前、诉中自愿调解的,建议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若需要进行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查询案件信息等,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三、线上庭审及旁听指引
1.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开庭的案件,优先采用“云庭审”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
2.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后,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或远程视频开庭;
3.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
四、诉讼服务电话
1.立案庭:0796-2515730
2.执行局:0796-2515506
3.沙溪法庭:0796-2571444
4.藤田法庭:0796-2532051
5.沿陂法庭:0796-2551896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安排专人办理网上事务,及时认真回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永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4日
附1(点击下载查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