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6 16:32:21


为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永丰县人民法院决定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线上立案、开庭等诉讼服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诉讼服务场所关闭的时间

9月1日起,我院的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审判执行采用线上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请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审判综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提交诉讼材料、网上退费等事项;建议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网上鉴定系统办理保全、鉴定事项;若在诉前、诉中自愿调解的,建议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若需要进行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查询案件信息等,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三、线上庭审及旁听指引

1.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开庭的案件,优先采用“云庭审”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

2.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后,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或远程视频开庭;

3.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

四、诉讼服务电话

1.立案庭:0796-2515730

2.执行局:0796-2515506

3.沙溪法庭:0796-2571444

4.藤田法庭:0796-2532051

5.沿陂法庭:0796-2551896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安排专人办理网上事务,及时认真回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永丰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4日

附1(点击下载查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永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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