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四个结合打造执行工作新方法

  发布时间:2010-09-25 11:08:58


    永丰法院网讯  9月21日,随着永丰法院又一轮集中执行活动开始启动,全院执行干警便开始了废寝忘食的工作。今年以来,永丰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个案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该院对清理的一年以上未执结的案件,逐件落实到执行人员,限期执结,并加大了对拒执罪案件的办理力度。 

    风险告知与财产申报相结合。该院在审查立案的同时,向申请执行人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和《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知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送达《申报财产令》,对拒绝或不如实申报财产、又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工作方法与社会、法律效果相结合。该院在执行案情复杂、涉及企业改制等案件中,讲究工作方法与方式,灵活地采取多沟通多理解,而少采取强制措施,做到与社会、法律效果有机结合。 

     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制度与规范执行行为相结合。积极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实行裁、执分离,坚持执行工作情况月通报制度,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并逐步实现了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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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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