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快速为六旬老人讨回二千元工钱

  发布时间:2010-09-26 11:10:02


    永丰法院网讯 9月26日上午,在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年过六旬的老王在拿到2000元工钱后高兴的说到:“法院办事效率真快啊,节前申请执行,节后就拿到工钱了。” 

    原来,老王是一名运砂工人,靠用板车给人运送砂石为生。2009年,老王给正在建房的聂某运送了一批砂石,但聂某迟迟不向老王支付运砂的2000元工钱。无奈之下,老王于2010年5月7日起诉至永丰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聂某向其支付2000元工钱。2010年7月16日,永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聂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工钱2000元。

    判决生效后,聂某并未如期履行。2010年9月18日,老王向永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而且老王已年过六旬还要辛苦劳动,执行法官决定快速采取执行措施。

    为确保能够一次性找到被执行人聂某,执行法官于9月20日正午时分驱车赶往聂某家中。当执行法官赶到聂某家中时,聂某一家正在吃中饭。执行法官向其表明来意后,聂某开始时还想以刚刚建房经济困难为由进行推脱。执行法官不为所动,对聂某拖欠六旬老人工钱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其行为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容,并要求其立即支付工钱,否则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最终,经过执行法官一个多小时的批评教育,聂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立即筹集了2000元给老王支付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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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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