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叔叔又来看我,我会坚强起来的。”9月27日,永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带着慰问品和刚刚拿到的执行款前往申请人小张家时,小张感动的热泪盈眶。 小张原本是一名品学兼优的高三学生,2006年那一场突然其来的车祸却改变了这一切。车祸不仅造成了小张全身瘫痪,近20万元的巨额医疗费也使得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面临着崩溃的边缘。2006年12月10日,永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吴某赔偿各种费用共计26万余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吴某系一名独臂残疾人,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而此时小张家里已经一贫如洗,小张母亲天天以泪洗脸。执行法官见此情景也是心如刀绞,于是暗下决心誓将案件执行到底。
一方面执行法官积极奔走于当地民政部门,为其争取各种民政救济,另一方面展开对吴某亲友的思想工作,试图说服吴某亲友代其履行赔偿义务。开始时,吴某的亲友全都对巨额的赔偿费望而却步。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而是一退为进,先动员吴某的亲友们前去看望小张。在看到正处花季年华的小张却只能瘫坐在床上,家里一贫如洗的时候,吴某的亲友也都黯然泪下。执行法官抓住了这次以情感人机会,反复动员,吴某亲友终于在2007年9月5日筹集了6万元,先行赔付给小张。
吴某的父亲还表示,以后每年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支付赔款。在过去的三年里,吴某的父亲逢年过节都会交纳一部分执行款。9月26日,吴某的父亲拿着中秋节刚刚结算的打工工钱5000元交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往小张家送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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