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9月27日,永丰法院执行法官急行百余里路程,在吉安县城终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郭某擒住。慑于法律的威严,郭某当场交清了20080元的欠款,这起6年的欠款纠纷案终于执结。 黄某与郭某原先都是个体户,也是一对好朋友。2004年6月至8月间,郭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分别两次向黄某借款26000元,并约定同年9月17日还清。但借款期限届满后郭某未能偿还,黄某多次追偿未果而诉至永丰法院,要求郭某归还欠款26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郭某愿意分期偿还借款,从2004年12月起每月偿还400元,直至还清为止;本案诉讼费1700元,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郭某开始时还能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陆续归还黄某借款共计6770元。之后郭某就人间蒸发了,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郭某下落不明,经查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郭某的下落,法院在穷尽了执行措施后,只能作出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
2010年9月27日,主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得到准确消息,被执行人郭某就在一百多里以外的吉安县城。于是,执行法官立即组织警力,急行百余里,奔赴吉安县城,将被执行人郭某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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