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债生矛盾 执行和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0-10-14 08:26:11


    永丰法院网讯 10月13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以和解方式执结了一起朋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申请人何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是多年朋友关系,2008年8月14日由于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周某从工资中扣还何某的借款27000元。双方约定周某的工资存折暂放何某处作抵扣。后周某因工资存折不在自己手中,计算还款额度出现差错,误认为全部欠款已扣还完毕,便于2010年7月挂失了工资存折。周某挂失工资存折后,因实际尚有千余元钱款没有扣足给何某,导致与何某再度发生纠纷,争吵不断,互不相让。

    接到何某的强制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本着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一方面,劝导申请人何某从昔日朋友之情及对方挂失存折事出有因的角度考虑,给予周某谅解;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周某进行批评教育,敦促其主动尽快履行尚欠余款。在执行法官的谆谆劝导下,周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向何某表达了歉意;何某也原谅了周某。2010年10月13日,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由周某一次性还款850元给何某清除债务的协议,并当场进行了履行。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袁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