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10月19日下午,在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和解了一起标的上百万元的借款纠纷案。在办好相关手续后,已经是晚上7点多,执行法官们早已饥肠辘辘,但面对当事人的盛情宴请,法官们在欣慰之余还是婉言谢绝当事人的好意。 2009年3月,陈某从同乡宁某处借得110万元用于开办工厂,约定月利息为1%.,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陈某因为经营不善,工厂被迫倒闭,无力偿还宁某的借款。2010年5月,宁某起诉至永丰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陈某偿还借款及利息。2010年8月18日,永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陈某偿还借款110万元及利息。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仔细分析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由于工厂倒闭,根本无力偿还110多万元借款,家庭财产中仅剩一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左右的别墅。于是决定从陈某的别墅开始,打开突破口。为此,执行法官先后10余次召集陈某与宁某进行和解,与此同时,执行法官还为双方提供了多套和解方案,但由于双方在别墅的处理方式上存在分歧而未能达成一致。
10月19日下午,执行法官经过充分准备后再次召集双方进行和解。为减少评估拍卖所带来的费用损失,执行法官还专门提供了一套以物抵债的方案,并耐心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解工作。这次协商和解从下午2点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终于在执行法官的精神感召下,双方当事人放下了分歧,达成了以陈某的别墅抵偿债务的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至此,这件百万元难案终于圆满的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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