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冒雨清晨执行 全部履行化解恩怨

  发布时间:2010-10-26 09:21:16


    永丰法院网讯 10月25日清晨,天蒙蒙亮,毛毛细雨纷纷,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一行三人来到永丰县梅坑村金山坪自然村,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洪某某。在敲开被执行人洪某某的家门时,洪某某一开始十分抗拒,一度想逃跑,在法院工作人员一再的耐心解释和劝导,加上村干部及执行联络员的大力配合,一对为了10000元而断交的好友终于再次握手,化解了恩怨。

    申请执行人方某与被执行人洪某某 系多年好友,2008年8月5日,洪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方某借了10000元,约定年利率30%,期限一年。2009年8月5日,借款到期后,洪某某未归还本息。方某多次催收未果。两个多年好友关系僵化。

    在案件移送执行后,洪某某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天气好的时间,执行员正常上班的时间,他都外出不回家。在多次扑空后,执行员决定出其不意,选择一个天气不好,且清晨出发,终于找到了洪某某。在交谈中得知,2005年,洪某某也曾借给方某20000元,2007年方某归还时,洪某某并未按借条约定要求方某支付利息,所以方某这次起诉执行洪某某,洪某某很不服气。得知这一情况,执行员叫来了申请执行人方某,在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后,方某放弃了对利息的要求,洪某某也积极筹措,归还了方某的欠款,双方重续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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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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