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执行法官锲而不舍 雇员受害赔偿和解履行

  发布时间:2010-10-28 16:38:37


    永丰法院网讯 10月28日上午,受害人张某(女)从执行法官手里拿到了自己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最后500元赔偿款,至此历时逾两年的张某(女)与温某、张某(男)两人的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全部和解履行完毕。张某接到最后的标的款后,反复地说着一句话:“两年来,你们辛苦了,感谢人民的好法官”。

    2007年12月被告温谋、张某(男)承包了永丰县潭头乡政府园田化建设工程的石料,为此两人聘请了一些人在该乡的一公路旁的石场内破石并进行搬运上车。两被执行人聘请了张某等四名妇女从事搬运石料上车的工作。在搬运石料的过程中雇员张某不慎被滚落的石头砸伤左腿,雇主张某随即送雇员张某到就近的一家卫生所进行伤情处理,处理后双方都以为没有大碍,雇主张某便给付了雇员张某400元以了结该事。在事故七天后,雇员张某到医院拍片检查发现左小腿骨折。经治疗雇员张某共花费医疗费17644.5元,张某与雇主因赔偿纠纷协商未果遂诉至永丰县人民法院。此案经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令雇主温谋、张某赔偿雇员张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156.5元。

    判决生效后,两雇主温谋、张某未履行生效裁判的义务,2008年9月雇员张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官查询两被执行人财产无果,两被执行人住处偏僻且故意隐藏躲避执行,多次实施抓捕也未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2009年1月份春节前夕执行法官夜晚突击将躲在家中的温谋抓个正着,在要求履行判决义务遭拒后,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后法官对被执行温谋、张某再次进行了教育,在法官的苦口婆心和法律威慑双重作用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雇主分期各赔付雇员张某4000元。雇主张某在2010年2月份履行完了和解协议,温谋至今日也已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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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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