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长明大义 配合法官了积案

  发布时间:2010-11-01 09:06:34


    永丰法院网讯 10月29日,在法官和中学校长的共同努力下,江西省永丰中学终于将其所欠下的30多万元工程款一次性汇至江西永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款专用账户上。这是该院开展“集中清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欠款”活动以来第一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永丰中学的主动履行为该院展开下一步清积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从10月21日开始,永丰法院开展了“集中清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欠款”活动,希望通过执结这些“国”字号积案,表明法院的清理积案的决心,恢复这些欠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此次活动实行院领导包案的形式,将这些“国”字号案件分包到院领导个人,限期执行完毕。

    10月22日,永丰法院副院长肖爱忠在拿到吉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诉永丰中学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一案后,立即前往永丰中学,向永丰中学校长张辉耀表明来意后,要求永丰中学筹集资金立即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张辉耀并未推辞,当即答应一次性将工程款清偿完毕。但由于金额较大,学校依靠自身财力无法解决,必须向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因此,张辉耀还邀请肖爱忠一同前往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0月29日,在张辉耀和肖爱忠的共同努力下,终于筹集到了30多元的资金,并立即汇至永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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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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