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法院网讯 12月29日清晨,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将拖欠民工工资的包工头王金生从被窝里“请回”了法院,从而顺利的为农民工周水根执回了2万元血汗钱。看着终于到手的血汗钱和执行法官们被冻的通红的脸庞,周水根激动的说道:“想不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工钱,你们真是辛苦了。” 原来,周水根是一名泥水匠,给包工头王金生干了一年的活却没拿到一分钱工钱,眼看快到年底了,周水根多次向王金生讨要工钱,换来的却只是一张白条。无奈之下,于11月2日起诉至永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金生支付工资款2万元。永丰法院启动了快速审理绿色通道,于12月3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王金生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工资款2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金生仍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12月24日,永丰法院依周水根的申请立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当即向王金生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王金生在收到通知书后,辩称:由于没有收到工程款,所以无钱支付工资款。事后,执行法官前往发包单位咨询,发现工程款早在11月底就已经支付给了王金生,只留了10%的质量保证金未付。由此可见,王金生明显属故意不履行付款义务。
为尽快执回周水根的血汗钱,执行法官决定加快工作节奏,立即采取强硬措施。12月29日清晨6点,执行法官将睡梦中的被执行人王金生“请回”了法院。面对执行法官前往发包单位的调查材料和即将到来的司法拘留,王金生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乖乖的通知其家人将2万元工资款送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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