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讨运费多年未果 法院强执七天到位

  发布时间:2011-02-24 15:33:52


    永丰法院网讯 2月24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运费案件,多年催讨运费多年未果的朱某,在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仅用了七天就将运费执行到位。

    2009年8月,王某因生产需要,商定由朱某为其运煤。后双方经结算,王某尚欠朱某运费16500元。经多次催讨,都未成功。无奈之下,朱某于2010年5月20日向永丰县人民法院起诉。8月18日,经法院判决,判令王某在2010年10月30日前支付运费1.5万元。

    一审判决到期后,王某并未如期履行义务支付运费。2011年2月18日,朱某向永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找到王某,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面临的法律后果。2月24日,当执行法官再次找到王某做工作时,王某终于将1.5万元运费交至执行法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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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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