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 “感谢法院为我讨回血汗钱!”2月28日上午,当农民工李某从永丰县法院法官手中领到自己的血汗钱时,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是永丰法院运用执行绿色通道助农民工讨薪的又一成功案例。 农民工李某在县城某服装厂打工。服装厂2009年始因经营不善已负债累累,拖欠李某一年工资2万余元。2010年11月,李某向永丰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服装厂支付拖欠的工资。同年12月,永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服装厂支付李某工资计2.3万元。
判决生效后,服装厂未按期履行义务。2011年2月22日,李某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永丰法院当即启动执行绿色通道,指定执行经验丰富的法官具体承办。2月25日,执行法官依法裁定查封服装厂的机器设备。2月28日上午,在法律的威慑下,服装厂法定代表人终于将拖欠李某的2.3万元工资如数交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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