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懈给力 四年积案执结

  发布时间:2011-04-12 09:39:55


    永丰法院网讯 4月12日上午,在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持续4年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终顺利执结。 

    2007年2月,原告林某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被被告王某驾驶的小汽车撞伤。经交警认定,王某负全责。后经医院治疗和鉴定,林某构成七级伤残,并先后花费治疗费1万余元,后期治疗费用需1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双方家庭都遭受了巨大的创伤,两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因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成功,同年10月20日,原告林某一纸诉状将被告王告上法院。经永丰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林某医药费等共计22000多元。一审判决生效后,原告林某于2008年2月向永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告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没有固定收入,以致该案一直未能执结。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将该案纳入重点执行案件,从未放松对该案的执行,几年来多次到被告家中做工作,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之以法。2011年4月12日,被告王某终被法官的真诚所打动,在筹到赔偿款和取得申请方的同意下,一次性当场给付林某赔偿款1.8万元。至此,这起持续了4年多的积案终圆满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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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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