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永丰县人民法院委托,现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位于永丰县恩江镇欧阳修广场商品房一间(用途为车库),建筑面积23.91m2,起拍价5.6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1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
拍卖地点:永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厅
(三)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11日止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止。
报名地点:永丰县人民法院
有意竞买者,个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资料费200元和缴纳竞买保证金2万元整。
(五)联系电话:
诚信拍卖公司:陈女士 0796-8268655 13907967706
永丰县人民法院:聂先生 13970612976
吉安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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