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民法院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发布时间:2015-03-31 11:23:03


 永丰县人民法院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合         计 90.0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0

3.公务用车费 60.0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

    (2)公务用车购置 12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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