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未遂)罪?

  发布时间:2014-12-29 09:10:53


   [案情]   

    被告人程某与被害人邱某于2013年上半年相识相恋,并同居生活了三个多月。后因邱某家人的反对,邱某提出与程某分手,于是程某要求邱家退还花费在邱某身上的几万元,但邱家人一直未予解决。2013年10月开始,邱某回到老家,与自己哥哥、姐姐租住在同一栋房屋内。不久,程某也租住在邱某哥哥旁边的一个房间。12月29日晚,程某因感情问题与邱某及其哥哥、姐姐发生争执,发生拉扯,造成程某右手第一掌骨骨折,程某心怀怨恨。12月31日上午,程某欲报复邱家人,便事先准备好一把菜刀放置于邱某厨房内,并随身携带两包老鼠药。晚上6时许,程某来到邱某做饭的厨房,提出要与邱家人商谈结婚事宜,但邱某置之不理,程某恼羞成怒,从厨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朝邱某头部、肩部和手上砍去。邱某倒地后,仍然继续砍了数刀。邱某哥哥、姐姐闻声后赶来制止,均被砍伤头部。逃脱后的程某跑至屋外数米远的河边,喝下随身携带的老鼠药。当看到邱某被抬送往医院救治时,程某走过去阻拦,并叫喊着要与邱某一同淹死,被群众拦住。后程某在桥头拦下警车,声称自己杀了人且喝了老鼠药,民警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经司法鉴定,邱某构成轻伤甲级,邱某哥哥构成轻伤甲级,邱某姐姐构成轻微伤甲级。2014年5月14日检察院以被告人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分歧]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人程某砍伤邱某及其哥哥、姐姐的行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对此,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程某因感情纠纷与邱某家人产生矛盾,还造成了程全掌骨骨折,程某遂产生报复的想法。在本着教训的想法下将邱某及其家人砍伤,主观上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被告人犯罪后服毒属对生活失去信心,而非畏罪自杀,其主观上仅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程某与被害人邱某因感情问题产生纠纷,没有正确处理,却意图剥夺他人生命,用菜刀连续砍向邱某及其家人头部等要害部位,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被告人程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他人及时制止,犯罪目的没有得逞,属犯罪未遂。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到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时,二罪就较易混淆。所谓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的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从概念上讲,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之间的界限是比较明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案例的划分却不那么容易,而如何定性将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的量刑。   

    从理论上分析,要把握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是决定其行为的主观根据,表现于外表的身体动作。因此,故意内容不同就可能构成不同的罪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就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不论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行为的性质都是故意杀人;只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造成被侵害人死亡的结果,也只能认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伤害健康还是杀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应遵循主客观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只有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才是犯罪人无法抵赖的客观标准。根据司法审判的经验,我们应当结合案件事实,综合分析:(一)侵害行为的起因;(二)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平时关系;(三)使用的工具及打击的部位;(四)侵害行为的实施方法;(五)犯罪行为有无节制;(六)犯罪后的态度及表现。 

    具体到本案,虽然被告人程某在案发后矢口否认自己具有杀人的目的,但综合案件的具体客观事实看,案件因感情矛盾纠纷引起,被告人对被害人积怨已久,在准备作案工具上,被告人选择菜刀这一致命工具,且携带老鼠药作为犯罪后自杀工具,是为了与被害人同归于尽,由此可见被告人在准备作案工具时,就已经产生了剥夺被害人生命的念头和目的。到达案发现场后,被告人手持菜刀连续砍伤邱某的头部等致命部位,犯罪行为毫无节制,其追求被害人死亡的主观故意暴露无遗,后被闻讯赶来的邱某哥哥、姐姐制止,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使被告人的杀人意图无法得逞,且被告人在被他人阻止犯罪行为后服毒,企图畏罪自杀,并阻扰救治邱某,扬言一同淹死。综合案件的客观事实,足以显现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只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其犯罪目的没有得逞。

    综上,被告人程全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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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永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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