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女性起诉离婚的特点及趋势

发布时间:2008-10-23 15:52:4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各种思想的冲击下,国人的世界观、人生观、爱情观都在发生着巨大变化,出现了离婚逐年增高的现象。特别是随着广大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知识面的拓广,妇女维权意识也在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女性已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这也同时使得女性起诉离婚率也在逐年增加。

  据笔者对某基层法院离婚案件统计,2006年上半年受理离婚案件135起,女性起诉离婚数占总数的58%;2007年上半年受理离婚案件136起,其中女性起诉离婚数占总数的60%;2008年上半年受理离婚案件154件,其中妇女起诉离婚的已占到离婚案件的67%。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的稳定牵系着社会的和谐安定。重新审视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及起诉离婚的原因并分析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笔者认为女性离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多为打工农民,随着打工热的兴起,大批农民纷纷进城“淘金”,导致夫妻长期分居生活,且由于打工城市与原先生活环境的巨大差异,在面对着种种诱惑及分居生活后感情的逐渐淡漠疏离的情况下,许多打工者的思想发生巨大蜕变,不安于旧日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女性打工者都主动站出来期待以离婚的方式改变生活现状。

    2、女性文化水平提高,思想观念转变。随着女性学历增高,接受的思想多元化,受到新思想新习惯的影响,旧日的婚姻观念、家庭观念得到颠覆。现在的女性已经不再觉得离婚是不光彩或羞于启齿的事情。

    3、女性自主力、经济能力及生活能力得到提高。在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女性工作者数量越来越多,很多女性已经不甘心于把“贤妻良母”这份职业进行到底,她们走出家门,同男性一起争夺工作、升职、表现机会,有自己经济能力和生活来源,她们不再依赖于男性的供养,面对婚姻存在的问题也不像过去一样处于弱势地位,一味忍让,而是站出来争取自己的利益,甚至提出离婚。

    4、“闪电”婚姻的流行。由于工作、生活的压力,快节奏的生活、工作状态已经让大家很少有时间去为一段感情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培养、巩固,很多人面临结婚压力匆匆与相亲者或者相识不深者结婚,由于婚姻基础的不牢固,其所面临的离婚风险也大大增加,而女性因此离婚所占的比重是非常大的。

    6、男性婚姻中的恶习导致离婚。如男性存在家庭暴力或其他酗酒好赌等原因,长期下来也足以将女性对婚姻的耐心及美好期待磨灭,身心受伤之下女性起诉离婚似乎是惟一出路。而这种比例在女性起诉离婚数中也达到也占到了16%。 

    7、其他原因。社会各种不良爱情、婚姻思想的侵害,拜金主义的泛滥,夫妻责任意识的淡薄。如一方长期患病,导致家庭贫困,女性为此对婚姻耐心尽失,故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比例也占女性起诉离婚数的4%。

    面对当前离婚率逐渐增高,女性起诉离婚比例居高不下的情况,如何减少家庭纠纷,降低离婚率,建立稳定、和谐社会。笔者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加大婚姻登记部门的审查力度。在时下取消单位开介绍信、婚检等情况下,民政部门应严格把好审查登记,对前来登记的人员作好婚前教育,对无感情基础的人员尽量作好思想工作,使其明白婚姻的严肃性与责任性。对重婚和其他不符合结婚条件的登记人员,把好审查关,从源头杜绝不法婚姻的发生。

    二、加大政府管理和引导职能。1、政府相关宣传部门应该杜绝影视、书刊中宣扬的各种不良思想,对褒扬婚外恋、“博爱”主义、游戏人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进行肃清,并对这些思想进行传播的电视台、报刊、杂志等违法者进行惩治。建设一个美好和谐健康的文化市场。2、加大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社会上存在的“包二奶”、重婚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黄赌毒”,还社会一个清亮文明。

    三、用公序良俗、习惯、舆论的力量来约束、扬我国优良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法律意识,使人们增强社会主义的婚姻道德观和法律观,树立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与义务。

    四、法院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应发挥其调解裁判制裁功能。1、面对可以挽回的家庭应该尽量做好调和工作,挽回一个即将破碎家庭可能就能避免很多的不幸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而面对确实不能挽回的夫妻也应该明确过错责任,对造成离婚的过错人进行必要的惩治。2、加强婚姻法的宣传,普及婚姻责任、和家庭义务的真谛,宣传重婚、婚外恋的承担责任模式。以法约民行,以法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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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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