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皇宫”合法了,法律真败了吗?

  发布时间:2011-03-03 10:08:30


    深圳著名的价值过亿的海上别墅(外界称“海上皇宫”),始建于2003年,2005年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但一直屹立不倒,照常运转。经过媒体报道后,“海上皇宫”事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2009年2月13日,深圳龙岗区海洋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1.28公顷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的七倍的罚款,即人民币497700元的罚款”的处罚决定。 2009年11月3日,由于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龙岗区海洋局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9年11月5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并决定立案审理,裁定依法准予强制执行。 2010年5月13日开始拆除,但后来仅仅是拆成一分为三了,主体部分犹在,将按照当地海域功能进行改造成海上垂钓渔排。2011年2月,据新华社报道,深圳“著名”的违法建筑“海上皇宫”反而“洗白”了―――它已经得到政府颁发的养殖登记证和休闲垂钓证,开始合法经营“休闲渔业”。

    “海上皇宫”历时近八年的命运变迁过程确实耐人寻味,期间一直与执法部门进行着周旋。如此的结果,如此的执法不彻底,严重中伤了公众的社会正义感,损害了法律的威信。为此,有众多网评称,神圣的法律在权力的淫威下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法律败了。

    “海上皇宫”合法了,法律是否真败了?如果说是,那就是因噎废食。缘何“海上皇宫”与执法部门进行了历时近八年的博弈周旋,最后竟“洗白”了,虽然没有人去查处究竟其中有多少的干预,但唯一的可能那就是,这是行政权力严重干预司法独立的结果,用网络流行语来说,也许 “海上皇宫”主人的老爸是李刚吧。

    法律不可能败了?法是统治阶级制定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国家的意志。如果败了,那就是改朝换代了。“海上皇宫”案件的执法不彻底及不及时等所表现出来的执法软弱现象,无疑凸显出了当今中国的司法背景:行政权力干预司法独立十分严重,毒害甚大。

    行政官员之所以屡屡干预司法行为及其干预能够得逞,很大程度缘于当前法院在人、财、物等诸多方面受制于地方政府与官员,所以法院缺乏抵制非法干预行为的底气。如何尽可能的排除一切对司法独立的干预呢?

    笔者认为,首先,应改变现有司法管理体制,避免权力机关对司法工作的非法干预。在中国, 地方政府掌管财政,地方司法机关必然有很多的顾忌,会受地方人大和政府制约,行政干预影响司法独立也时有发生。如将法检系统实行垂直领导,可以大大地减少地方党委及政府对司法独立的干预。当企业或个人认为政府没有依法行政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裁决。如果法院不采取垂直领导,就好象你和一个人打官司,而法官是对方的儿子,很难保证公正的裁决。我国海关系统及银行系统采取垂直领导后,大大地减少了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保持了相对独立,这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其次,根除司法机关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目前,地方司法机关与地方政府等单位一起进行工作考评,有许多地方司法机关竟把服务地方经济作为了它们的工作主旨。地方保护的思想不根除,何以能保证司法机关的中立、公正性,保证司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第三,提升司法人员的政治及经济待遇。“你一个科员级别的小小法官有什么资格来问我这个副处级的领导啊?”这是当今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过程中普遍会遇到的尴尬阻碍。内部的司法腐败也有很大原因在经济保障不力中,法官的待遇低,在司法活动中可能获得的非法利益与其合法收入相比诱惑太大,易于影响其廉洁与公正,也使司法独立受到损害。

    第四,制定法官的任职保障制度,保障法官非因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而不受免职、降职、降薪、调离等处分。法官因害怕被免职、调任及影响提职提薪等而被迫屈从于压力。有些法官因拒绝干预而遭打击报复,被革职和调离,所以还应建立补救措施。

    第五,修订刑法,增设“非法干预司法公正裁判罪”。从最严厉的刑法中予以保障是最有效的办法,如增设此罪,行政领导就会有所顾忌。

    最后,还应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意识和认识,让他们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的重要性,认识到司法机关在审理各类案件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性,这样才能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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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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