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14日新华网刊登的《各地掀起“治庸”风暴 剑指“庸官”“懒官”乌纱帽》一文报道:湖北、湖南、山西、新疆等多个省市地区都掀起了“治庸风暴”,其中山西在4个月内就摘掉了摘30名“懒庸”官员的“乌纱帽”。 在我国许多地方都存在“庸、懒、散、拖”现象,“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过日子”似乎已经成为了某些部门“庸官”的生存法则。这些现象严重损害累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广受社会批评。 “治庸风暴”的掀起使社会广大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革新吏治,整治懒官、庸官的决心和信心,群众闻此无不拍手称快。
然而,凡事有利则有弊端。笔者认为,以业绩考核为中心的“治庸风暴”虽然对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机关的效能,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官员们为取得业绩是否会从“不作为”到“乱作为”,妨碍正常的经济活动和百姓生活呢。笔者对此十分担忧,认为应当警惕在“治庸风暴”所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
一、应当警惕党政“庸官”为凸显业绩,大搞“面子工程、作秀工程”。“庸官”们原本毫无业绩可言,在“治庸风暴”的高压态势下,为保“乌纱”必须凸显自己的业绩,则可能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利用手中权力而搞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能标榜政绩的工程。
二、应当警惕监管部门性的“庸官”对被监管对象 “鸡蛋里挑刺”。如工商、质检等部门拥有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权,为不显得“平庸”而获取骄人业绩,频繁到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一些细小瑕疵问题进行反复纠缠,那企业还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吗?
三、应当警惕政法部门的“庸官”为求业绩违规办案,侵害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政法部门中的公、检、法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在“治庸风暴”到来后,如果政法部门的“庸官”为求业绩而是否会违法违规办案呢?政法部门违法违规办案又会带来多少个冤假错案呢?
笔者认为,之所以可能会出现上面的负面影响,主要是由于“治庸风暴”片面注重于干部业绩的考核而忽视了干部品德考核所造成的。对一个干部的考核,应从“德、能、勤、绩”全方面来综合评价,而“治庸风暴”似乎未将“德”字的考核摆在其应有的位子上,“有德无才无绩”固然应该摘“帽子”,那么“无德有才有绩”的干部就不该摘“帽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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