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普法遇“上热中温下冷”瓶颈 法制宣传需注入“强制功能”

发布时间:2015-03-09 11:41:36


    农村有些百姓长期以来的直观观念造成“不知法,犯法”;有的领导干部不重视,请下属“代考”普法试卷;一些青少年不懂法以身试法……

  全国人大代表、吉安市青原区居委会主任杨慧芝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在现实中存在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上面热、中间温、下面冷”局面非常典型,很多普法活动在开展,但真正深入人心的,还不多。

  目前,仍在全国两会现场的杨慧芝告诉记者,她已正式向大会递交了一份《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提议》,建议国家加快立法,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抓青蛙也犯法? 农村“误犯”较常见

  “逮些青蛙自己吃也犯法吗?”因非法捕捉21只青蛙,泰和县一对叔侄被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被警方抓获时,他们很不服气。像这对叔侄一样的,在农村不在少数。

  2013年5月2日19时许,永丰一村民黄某非法捕捉黑斑蛙200余只。后也被永丰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这些人被抓后都问了差不多的问题:只听说过野猪、野牛不能捕,抓几只青蛙也犯法?

  “确实,像他们这样‘误犯’的情况还是很多的。”吉安青原区司法局副局长杨小云表示,因为农村自然环境相对丰富,专门保护又无法面面俱到,老百姓长期以来的直观观念会造成“不知法,犯法”。

  吉安市青原区法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有一村民因家中有颗野生香樟树挡住了菜园的光线,便托三名同村人一起砍树并将树运走。

  当时,他们并不知已经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来,他们被青原区法院以违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罪、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被判刑期并处罚金。

  杨慧芝称,近年来,由于不懂法,很多偏远地区的农民都会“误犯”,一些在平常看似普通、无关紧要的行为,其实已触犯了刑律。

  领导干部学法有的让下属“代考”

  但“误犯”并不是农村专属。

  在很多单位的普法也因拘于形式,很多职工甚至领导干部对法律一知半解也犯下错误。

  永丰一村领导邹某,听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获取高额收益,便利用其协助镇政府管理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在半年内三次共挪用197万元征地款购买理财产品。最终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我才用了三次,并归还了钱,也犯了法吗?”

  “这是典型的法律意识不强。”杨小云称。

  “近20年的普法,全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强。”杨慧芝认为,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还是客体,有相当一部分人的认识程度、工作力度、学法态度与提高“法律素质”的要求相去甚远。

  杨小云表示,大范围来讲,还是有不少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看重,措施不硬、制度不严,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如每年开展的领导干部普法考试中,有的领导干部按事先提供的答案填写,甚至有的领导干部让下属“代考”,效果大打折扣。

  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存困扰

  “因为普法工作不是立竿见影,所以很多单位并未把普法放在重要位置。”杨小云认为。

  如人员方面,一个县普法办人员从原有五六个人缩减到现在两三个人。再如经费,原来有的地方是按人均0.1或0.2元/人的费用来投入普法经费,而现在普法专项经费一年只有2万多。人员和经费都不能全面保障的情况下,确实很难做工作。

  近年来,全国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全民普法活动,广泛建立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法律明白人、法律志愿者队伍,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等实践,为法制宣传提供了成功经验。

  然而,法制宣传教育在现实中存在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在杨慧芝看来,这是典型的 “上面热、中间温、下面冷”,很多普法活动,真正深入人心的,并不算多。

  杨慧芝表示,到了最基层,特别是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且经费不能保障,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存在困扰。

  “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就要把普法工作当成工作重点来抓。新形势下,如何确立新思路、研究新举措、开创法制宣传工作的新局面,这是一个重要课题,是必须思考的问题。”

  当下三大人群应是普法重点

  杨慧芝认为,传统普法教育主要采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宣传讲座、提供法律援助咨询等方式,这无论在规模上还是范围上都缺乏可持续性。

  因此,应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或制作微电影、动画等,积极利用文化媒体宣传手段,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杨慧芝认为,当下三大人群应是普法重点。首先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作为受人民委托掌管一定权力的代表和法律卫士,其言行举止不仅代表了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对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和守法都有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

  青少年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关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

  农民群体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国是农业大国,13亿人口,8亿在农村,他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民的整体素质。”

  “总之,法制宣传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把准时代的脉搏。立足与时俱进,新形势下,应在法制宣传手段上有所改变。”

  建议

  为法制宣传注入“强制功能”

  在如何加大普法力度这一问题上,杨慧芝提出,应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职责,完善考核,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约束机制。

  最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杨慧芝表示,单靠过去那种一般号召、行政命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奏效,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必须加强法制宣传的立法工作。

  杨慧芝建议,应制定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之相配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功能、强制功能。“如果普法工作真的能够注入‘强制功能’,我是非常赞成的。”杨小云称,有法律的震慑功能,普法将不会是一项“烫手”的工作。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雨表示,法制宣传教育入法,首先在当下有良好的时机。另外,除了江西,全国还有宁夏、安徽、湖北、云南、江苏等省(区、市)的立法机关,均制定了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而且这些条例,有力地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但或多或少存在地方立法各自为政的分歧与争议。法制宣传教育入法,将进一步强化国家法制的统一性。

  ◎文/吴鹏飞 孙清武 首席记者程呈

(原文网址:http://jxfzb.jxnews.com.cn/system/2015/03/09/0136648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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