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笑话惹邻居反目 法官调解唤回和睦

  发布时间:2008-10-16 10:04:35


    永丰法院网讯  2008年4月11日,永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反诉原告)王存秀自愿向原告(反诉被告)何发贵、杨金秀赔礼道歉,并自愿支付原告(反诉被告)精神抚慰金1000元,并当即付清。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十分感谢法官为其调解所作出的努力,手挽手满意得离开了法院。

    原来本案原告何发贵、杨金秀老两口与被告王存秀是隔壁邻居,双方关系较好,互有来往。2006年下半年的一天,两原告到被告家里坐时,被告说了几句让原告伤心的话,引起两原告吵口打架。两原告认为被告是挑拨两原告夫妻关系,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侵害,遂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系邻里,且原先关系不错,便先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岂料原告方坚持己方名誉受到被告的侵害,被告不但应赔礼道歉还应对原告因吵口致病进行赔偿。被告则认为自己早已口头道歉,且原告方得礼不饶人,被告也不同意调解。

    法官只好安排双方开庭,在庭审中基本了解了案件事实后,又组织庭后调解。双方在场调解不成,在双方亲戚的配合下,又单独对原、被告方开展调解工作。终于,原告老两口、被告双方被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所感动,同意了承办法官的调解意见,各让一步,以和为贵,继续做回好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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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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