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路人蹲马路专心打电话 粗心司机撞人赔钱又受罚

  发布时间:2008-10-30 10:23:57


    永丰法院网讯  一司机在加油站加满油后,拐弯上道路行驶时因未注意观察前方而将正蹲在路边用手机打电话的男子轧死,2008年10月29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吴绍霞拘役2个月。

    2008年9月3日下午3时40分许,被告人吴绍霞驾驶牌号为赣D31490低速自卸货车在永丰县沙溪加油站加好油后,在出站途中左转弯欲上公路时,未谨慎驾驶注意观察前方情况,致使车辆左前轮碾轧到正蹲在左前方马路上专心于打电话的被害人刘某,造成刘某当场死亡,而当时吴绍霞只顾开车,并未发现车轮下的刘某,后经加油站人员打手势才发现自己撞到了人。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吴绍霞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前来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吴绍霞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庭审前,当事人双方已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被告人吴绍霞同意并自愿支付被害人家属165000元人民币,已履行完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绍霞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系自首,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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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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