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在田里干活的老汉因弄破了蚂蚁窝,导致蚁窜全身,老汉点火烧蚁,却因烧着了山上大面积枯草来不及扑灭而造成重大损失。6月29日,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罗来景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罗来景系永丰县一农民,今年62岁,平日老实巴交。今年2月12日下午,罗来景来到 “野猪坑”摘香菇,见时辰尚早便先在自家责任田里干活。16时,罗来景弄破一蚂蚁窝,蚂蚁爬满其身,疼痛难忍,驱之不去,为赶走蚂蚁被告人罗来景用自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一把枯草,却不慎将自己的右裤腿引燃。怕烧着自己被告人罗来景就地打滚,从而又将地上的枯草引燃,酿成森林大火。失火时罗来景奋力扑救,并打电话让家里人叫人一起来救火,救火一直到次日10时许,罗因力竭受伤倒地,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该起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476亩,活立木蓄积为585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12442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来景在林区附近,为驱赶蚂蚁用火不慎,从而引发森林大火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在失火后能积极扑救并因此而受伤住院抢救,且归案后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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