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改装车辆存隐患 致小孩攀爬坠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0-01-19 10:08:17


    永丰法院网讯  因自行改装车辆,在车辆尾部加高并加上横铁,过失致使小孩攀爬玩耍时坠车死亡。1月15日,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邓扬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邓扬辉于2009年8月20日19时许,驾驶自己改装过车尾的变形拖拉机,由永丰县八江乡杨家岭前往李家坑村,途经李家坑村一上坡处时,在附近玩耍的同村6岁女孩邓颖趁车速减缓迅速攀上车厢后横铁玩耍,因车尾被改装过,被告人邓扬辉没有从后视镜中发现这个情况。当被告人邓扬辉驾车上坡后到达自家的空坪倒车停稳后,才发现邓颖倒在其车左后轮下。邓扬辉见状抱起邓颖前往医院抢救,但邓颖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邓扬辉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九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扬辉驾驶机动车辆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邓扬辉有自首情节,并已积极经济损失,遂依法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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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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