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合伙起纷争 法官调解促和好

  发布时间:2010-07-21 10:19:10


    永丰法院网讯 7月20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纠纷案件,发生矛盾的温氏兄弟在法官的调解下终于达成协议,兄弟亲情重归于好。

    原告温圣府与被告温剑勇系兄弟关系。近年来,被告温剑勇一直在外做药品生意,2006年农历9月,因需资金周转困难邀请原告温圣府入伙经营西药和保健药品,原告先后投资现金3万元。看到经营出现困难,原告在2007年初提出退伙,被告表示暂无足够资金退还原告投资款3万元,要求原告做满一年后再退伙,并承诺给付年薪2万元。2007年10月,原告要求退伙,经原、被告及亲戚朋友协调,被告同意补给原告36000元(其中本金3万元,工资6000元),扣除原告生活费预支款和所拿货款合计2万元,剩余16000元被告答应在2007年11月支付,但直到2008年被告回家过年时才支付了8000元,余款8000元被告至今未付,原告温圣府多次找到被告温剑勇要求支付余款,但均未果,双方发生吵打,兄弟关系十分紧张。为此,原告温圣府于2010年6月31日向永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余款8000元及其逾期付款利息。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为挽救温氏兄弟亲情,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温剑勇自愿在2010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人民币8000元,原告温圣府则放弃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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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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