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翁婿反目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0-08-05 16:14:31


    永丰法院网讯 女婿借岳父钱拖着不还,岳父一怒之下将女婿告上法庭。8月4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女婿借岳父钱推托不还而引起的纠纷,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翁婿握手言和。

    原告喻某系被告聂某的岳父,被告先后于2009年5月4日、2009年11月7日分别向自己的岳父喻某借款7000元、10000元用于投资生意,并分别出具了借条。2010年6月份,岳父喻某因急需用钱,向女婿提出要其还钱,但女婿均以投资生意亏本,没有能力还钱为由一直推托,双方之间因此矛盾越来越深。眼看还钱无望,岳父一怒之下将女婿告上法庭。

    2010年8月4日开庭时,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特殊关系,主审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给原、被告双方分别做工作后,双方均作出让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女婿聂某自愿在2010年11月3日前归还岳父喻某人民币7000元及利息300元,在2010年12月3日前归还人民币10000元。反目成仇的翁婿终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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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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