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生母留房产 异父兄妹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0-08-27 15:12:40


    永丰法院网讯  生母刚刚因病去世留下一栋房子,谁知尚未瞑目,六个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就为争房产闹上了法庭,8月25日,永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被继承人涂木兰生前先嫁袁某,生有四个子女,即四位原告袁胜生、袁美菊、袁秋英、袁淡云,之后涂木兰改嫁金某,生有两个子女,即原告金招英及被告金鑫。袁某、金某均早在几年就相继去世,2010年6月涂木兰也因病去世,在恩江镇宋家圈留下了一栋自己与金某生前建造的房子,谁知还未下葬,六个子女就闹翻了,都认为自己享有继承权,其中金鑫要求由自己一人继承该房产。7月26日,原告袁胜生、袁美菊、袁秋英、袁淡云、金招英遂起诉被告金鑫,要求继承房产,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原告与被告系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关系,为尽力维护好六个兄弟姐妹的亲情关系,遂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协调中,被告表示自己需要房子居住,愿意对五位原告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随后五位原告也认识到,被告经济条件差,无钱购买房屋,现又无房居住,纷纷表示理解被告的困难,愿意放弃继承,并且不要被告的经济补偿,同意房产由被告一人全部继承。最后,该案成功调解,六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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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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