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法官巧调解 服务经济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09-27 08:57:03


    永丰法院网讯 9月26日,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审判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想方设法多方寻找突破口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使原本分歧较大的一起民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梅某与吴某原本是生意伙伴,梅某从事药品生产,吴某进行销售,二人长期合作以来关系不错,生意也做得很红火。但在2010年4月,双方因生意上的原因产生了一些隔阂,相互失去了原本的信任。8月,梅某因吴某欠其货款将吴某起诉到永丰法院,当法庭向吴某送达起诉状等材料时,吴某情绪激动,觉得二人本是很好的生意伙伴,对方将其起诉,搞得自己在生意场上很没面子,破坏了他的商业信誉。

    在开庭审理前,办案人员了解到,双方对本案的案件事实争议不大,被告吴某对欠原告梅某货款的事实也无异议,导致双方打官司的根本原因还是双方心里都憋着一口气。被告想要以拖欠货款的方式报复原告,而原告则通过诉讼并最终自己获胜这种方式打击对方。因双方均在当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审判人员并非就案办案,而是从大局出发,多方寻找案件突破口,力争能将案件调解。为此,审判人员抓住双方的心理,设法调解案件,消除矛盾。并进一步通过向双方当事人身边的人做工作,使其配合法庭劝解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消除双方的打击报复心理。通过审判人员细心劝解、耐心做工作,9月26日梅某与吴某终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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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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