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丈夫王成与妻子刘英不和,刘英一怒离家出走,王成遂起诉离婚。法官与被告刘英真诚沟通,用书信挽回了这段不该结束的婚姻,10月13日原告王成撤回起诉,双方重归于好。 原告王成与被告刘英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一女,生活和睦。2010年4月原、被告由于家庭琐事吵口,被告一怒之下离家出走,不顾儿女,与原告失去联系。原告几个月没有妻子刘英的消息,遂向法院提出离婚。
承办法官通过被告的娘家,得知被告的地址,向被告刘英寄出了一封信要求她回来处理离婚一事,并且附上一份法官对原、被告的感情基础、家庭子女状况等情况的说明。被告接到信后没几天就回了信,声称自己不愿意离婚,要与原告和好,可就是不好下台阶。法官连忙找来原告,告知原告王成被告的想法。原告也称不愿意离婚,是被告不和他联系才提出离婚的。法官再次与被告联系,但是这次是电话联系,通过沟通,原、被告双方都愿意原谅对方,被告同意回家。
10月13日,原告撤回离婚诉讼。一封信挽回了一个家庭,原告与法官握手言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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