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索工钱 能动司法显真情

  发布时间:2010-11-04 08:57:23


    永丰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的热情帮忙,我才拿到了工钱!”11月3日,刚刚拿到400元工钱的罗大爷握住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双手激动地说,因为仅仅400元却拖了半年之久,这一刻他难掩激动之情。

    原告罗某是一名退休在家的老职工,2010年4月10日,被告焦某开办的养鸡场因缺人手,遂雇请75岁的罗某到其养鸡场做事,约定每月工资400元,并包吃包住。罗某做了一个星期后,发现要做的事情越来越多,经打听得知,养鸡场以前两个人做的事情,现在全让罗某一个人做,但罗某毕竟年老体衰,慢慢地感到身体吃不消,另外养鸡场里灰尘满地,臭气熏天,空气污染恶劣,环境质量极差,罗某身心受到强烈的刺激产生不适,罗某便提出自己不想再做了,向焦某辞工,但焦某表示最少要做满一个月,否则别想拿工钱,罗某只好强忍着身体的不适,继续又做了二十多天,5月10月下午,已经做满一个月的罗某提出辞退,结果焦某又说必须帮忙找一个人来替代才行,罗某只好第二天找了一个人来做事,但焦某仍然不发工钱。之后,65岁的罗某为了拿到这400元的工钱,多次前往政府部门求助,但均未果,罗某无奈,被迫向永丰法院起诉。

    该案标的额虽小,却关系到老人的切实生活,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非常重视,积极找到焦某协调,向其讲明道理,最后罗某顺利拿到了拖欠达半年的400元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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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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