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双抢期间为方便晒谷占道晒在公路上,由此引发交通事故酿成车祸。11月7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调解了该起因占道晒谷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握手言和。 2010年7月,正值农村双抢期间。7月15日,56岁的农民朱某为图方便,将自家刚从地里收的稻谷倒在该县的一条乡镇公路上晾晒。中午时分,徐某夫妻骑摩托车行至该路段时,为躲避正常来往行驶的车辆,不得已骑到朱某占道铺在路上的稻谷上,不慎滑倒。徐某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徐某因本起事故造成了9级伤残。徐某要求朱某对自己进行赔偿,双方私下协商不成,徐某10月20日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永丰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多次努力,双方终于在11月7日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朱某赔偿原告徐某各项损失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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