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11月12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沙溪法庭办案法官在乡政府成功调解结案了一起亲姐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姐弟俩最终握手言和对双方的借贷纠纷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被告曾庆余与原告曾庆香是姐弟关系,2002年被告因购买货车从事运输业务资金短缺而向原告借款。为了帮助弟弟发展事业原告借了40000元给被告购买货车,因运营资金短缺被告于2004年再次向其原告借款8000元。因所运营接连出了两次交通事故,被告亏损之下无奈把汽车转让了。碍于情面原告也一直未催其弟还钱,但因近来身体越来越差看病花销较大,无奈之下向弟弟要求还钱。因多次的催要,弟弟曾庆余说没钱还,姐姐以为弟弟以没钱为借口拒绝还钱,双方起了隔阂,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48000元及利息。
法庭法官鉴于案件当事人双方系亲姐弟关系特殊,积极调解希望可以解开这俩姐弟的心结,法官特意就近安排在曾庆余所在的乡政府主持双方调解。最终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姐弟俩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放弃利息诉讼请求,被告从今年起每年偿还曾庆香10000元直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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