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终于可以在新房里过新年了!”

  发布时间:2010-11-24 09:31:34


    永丰法院网讯 11月23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建房引起的历时一年多的相邻纠纷,当事人黎某感激地拉着法官说:“谢谢法官,一年多了,我终于可以在新房里过新年了。”

    原告熊某与被告黎某均属于永丰县中村乡中村村三斗丘自然村村民,双方系前后临近关系。原告2000年建房,坐东朝西。被告于2009年开始建房,坐南朝北,已铸好地基圈梁。由于被告在建房屋左墙基前端有2.1米长的墙基部分与原告后墙左端紧挨,且被告在建房屋前院左墙与原告后墙同样紧挨。原告以影响其排水为由,阻止被告继续建造房屋。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维护其相邻排水的合法权利。

    中村乡地处偏远,距离永丰藤田法庭有50余公里,但承办法官没有任何畏难情绪,多次组织乡镇领导、当事人亲属上门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调解没有取得效果。11月23日,承办法官请来了相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丈量勘验,画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图纸,并再次邀请了该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双方的家族长辈等参与调解。承办法官请技术人员用科学解释了不影响排水的建房方案,然后以事实为依据,入情入理,让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以解决问题为宗旨,要原告能体谅被告现在无房可居的事实,也要被告理解原告日常居住的需要。在近五小时的悉心疏导后,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黎某立即开始施工建房,新年可以住上新房了,也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袁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