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约认购车库 协商不成定金返还
作者:永丰县人民法院 陈卫庆 发布时间:2010-11-29 10:37:29
该案中,因双方在认购中未约定车库价格,而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又未能对该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导致车库买卖合同未能订立。该合同未能成立的事由即为价格协商不成,而价格协商不成又不能归责于双方,因此,原告不能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被告也不能没收原告定金,而是被告应把定金返还给原告。遂作出上述判决。第1页 共1页
该案中,因双方在认购中未约定车库价格,而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又未能对该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导致车库买卖合同未能订立。该合同未能成立的事由即为价格协商不成,而价格协商不成又不能归责于双方,因此,原告不能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被告也不能没收原告定金,而是被告应把定金返还给原告。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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