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叔叔,我们重返课堂了”

  发布时间:2010-12-20 14:22:43


    永丰法院网讯 12月20日,13岁的宁海彤和黄浩高高兴兴的返回了离别一个多月的学校,两人借来老师的手机给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的谢法官发来短信:“谢谢法官叔叔,我们两重返课堂了。”

    宁海彤和黄浩均系江西省永丰县藤田中学初一的学生,两人是好朋友。2010年10月13日,两人课件玩耍时,黄浩不慎用扫把弄伤了宁海彤的眼睛,当时以为只是皮外伤,黄浩的爷爷支付了300元医药费作为赔偿。10月22日,宁海彤的眼睛开始红肿、流泪不止,到医院才发现伤及了眼睑,需要治疗。宁海彤的父母就找到黄浩的家里,要求协商赔偿事宜。然而,黄浩的爷爷发现费用比较昂贵,自己无法支付,要宁海彤的父母去找黄浩的父母协商。黄浩的父母年初就外出务工,由于两人正在闹离婚,许久不和家里联系,宁海彤的父母根本无法联系上他们。在多次联系未果后,12月7日,宁海彤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接到案件时,一边是宁海彤因住院治疗没有上学,且由于医疗费昂贵,很可能因无钱治疗而丧失最佳治疗机会,一边是黄浩因没有钱支付给宁海彤,害怕宁海彤家的追讨而不敢上学,看着原本应该在学校学习的两个孩子此时却无法上学,工作人员甚是心焦。他们一方面,积极联系黄浩的父母,利用父母的护犊之心,告诉他们孩子心理压力很大,无法正常上学,希望他们此时能放下自己的恩怨,积极赔偿,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和医院方面取得联系,希望医院方面对孩子积极治疗,且庭里的工作人员自发捐款,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让宁海彤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保住眼睛。

    经过不懈的努力,12月11日,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而此时宁海彤因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逐渐康复。12月20日星期一,两个孩子又能回到学校安心的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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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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