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奖牌

  发布时间:2015-04-24 10:51:11



    永丰法院网讯 4月23日,在永丰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大厅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勒世标为永丰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举行了一个简短而庄重的授牌仪式,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教育管理处处长黄爱和等出现了授牌仪式。该院此次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是该院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的突破。

    近年来,永丰法院在永丰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按照“一流的建设、一流的管理、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标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2012年以来。该院在全省公众满意度测评中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前十;连续四年在全市法院目标管理考评中名列第一;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全市优秀基层党组织”、“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等多项殊荣;201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法〔2015〕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授予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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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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