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狂奔作案8起 最终被捕获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2-02-03 09:33:02


    永丰法院网讯 两男两女以做生意看市场为名,骑摩托车一路从湖南衡阳窜至江西吉安各县区疯狂盗窃作案8起,终在永丰落网获刑。2月1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洪自良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被告人陈吉礼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被告人刘燕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8000元,被告人王美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900元。

    被告人洪自良与刘燕系情人关系,被告人陈吉礼与王美春系离异的夫妻关系,四人均是湖南省衡阳县人,三年前在广东打工时相识。

    2011年6月15日,被告人洪自良、刘燕约好陈吉礼与王美春,四人分乘两辆摩托车,以做米粉生意看市场为由,一路从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呼啸而来,途经江西省吉安市的遂川县王某经营的富源电脑店,陈吉礼趁守店人员熟睡之机,将店内一台2299元的黑色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塞进裤裆里盗走,得手后骑摩托车迅速逃离,6月16日,四人经过万安县,陈吉礼、洪自良又到一家店内盗走郭某一台3120的笔记本电脑,6月17日,四人路过泰和县,陈吉礼、王美春又到一文具店内盗窃店主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390元,同日,洪自良、刘燕窜至泰和县一摄影店,趁店主接电话之机,将店主一台3000余元的佳能数码照相机盗走,6月18日四人在青原区作案,6月19日四人到了永丰县,逗留两天时间即在永丰县内接连盗窃作案3起。综上,在短短五天时间内,洪自良四人在途经江西省吉安市的遂川县、万安县、泰和县、青原区、永丰县时,一路疯狂作案共8起。其中,被告人洪自良伙同他人作案3起,秘密窃取财物9360元;被告人刘燕单独或伙同洪自良作案3起,秘密窃取财物9040元,被告人陈吉礼单独或伙同他人作案5起,秘密窃取财物8369元,被告人王美春伙同陈吉礼作案3起,秘密窃取财物2950元。6月20日1时许,四被告人在永丰县某宾馆房间内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自良、陈吉礼、刘燕、王美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共8起,数额均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本案中被告人洪自良与陈吉礼所起的作用较大,是主犯,而被告人刘燕、王美春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为从犯,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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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傅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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