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过六旬的老汉,竟然采用“订单式”偷牛,不曾想在交易过程中被抓现行。11月4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希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七千元。 被告人李希红系永丰县人,住在一个偏僻小山村。君子爱财,本应取之有道,但李希红因急需用钱打起了同村村民李桂福家的两头黄牛的主意。原来因地处偏僻,很少有外人进村,加上李桂福老两口年纪都近七十,平时对这两头牛也疏于看管。有几个晚上李希红半夜经过牛栏时,就发现门没锁。
同时,为保证牛能顺利卖出去,被告人李希红5月8日找到隔壁乡镇的屠夫吴振盛,声称自己有两头黄牛要出售,双方约好次日早上6点交易。
5月9日凌晨3点,李希红冒雨来到李桂福家牛栏门口,轻易地就将两头黄牛牵出,藏匿在事先踩好点的一处废弃砖窑内。6点30分,屠夫吴振盛依约前来。经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商定两头黄牛成交价为10800元。就在双方交易时,被前来找牛的李桂福及村民发现,当场将二人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鉴定,涉案两头黄牛价值13680元。另查明,李希红作案时处癫痫间歇期,具完全责任能力。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希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农民耕牛,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确有悔罪表现,且所盗赃物已发还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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