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蟊贼真“任性” 半年盗取六辆正三轮摩托车

  发布时间:2014-12-29 09:06:04


   “任性”蟊贼对正三轮摩托车独有情钟,在半年的时间内就连续作案五起,偷得六辆获利四万余元。近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

   1992年出生的被告人吴某,系永丰县人,初中未毕业便开始在社会上游荡。2013年7月,吴某发现农村很多家庭都添置了正三轮摩托车,而且基本没有什么防盗措施。同时,被告人吴某特意到市场了解,得知二手正三轮摩托车的价格也较高,需求量大。见有利可图,被告人吴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伙同郭某、朱某、郭某某(三人均已判刑)于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间,利用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先后在永丰县、吉水县、乐安县三地作案五起,偷得六辆宗申牌等品牌正三轮摩托车,均成功销赃。   2014年9月24日,吴某在亲属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随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后经鉴定,此六辆正三轮摩托车价值45009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总计4500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在半年多时间内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被盗财物以全部追回并发还给了被害人,其违法所得亦被公安机关扣押,可对其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综合上述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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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永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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