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大解决法院执行难的工作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6月3日,永丰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公安局等22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永丰县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这是该县为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有效整合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职能部门、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金融机构等力量,建立起了党委领导协调、部门联动配合、权利义务明确的法院执行协调联动工作新机制。 规范协调联动程序
《工作办法》立足于永丰县执行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22个单位组成的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联席会议,明确了组织机构,确立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坚持各部门联动,坚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持依法、规范、文明执行,坚持政治、法律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协调联动原则。规范了协调联动程序,规定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要按照法定工作程序,根据执行案件具体情况,立即将生效裁判文书、执行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依法送达有协助义务的协调联动单位,启动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联动单位要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内容和执行法律文书的要求,依法履行或依法协助执行。
明确协调联动部门职责
根据各联动单位的工作职能,《工作办法》具体界定了其职责。强化了党的领导,规定政法委、纪检部门、宣传部门要根据职责,在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组织协调、排除阻力、舆论宣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行权,形成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强大合力。强化了人大、政协职能部门的监督,人大和政协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明确了各行政部门联动职责,县政府法制办、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加强协作,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落实执行措施,或给予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等方面以必要限制。规定了金融机构的联动内容,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落实查询、冻结和扣划等执行措施。突出了为法院执行提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落实协调联动机制责任
为确保工作机制的责任落实,《工作办法》将各联动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责任查究。强调人民法院要严肃执行纪律,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采取执行措施,做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统一。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党纪、政纪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执行人员,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强调各联动部门要认真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工作,对实行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干扰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情节严重的,或各联动单位不履行联动职责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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