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李北生荣获“江西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08-10-15 09:46:26


    永丰法院网讯  由团省委、省法院等十六家单位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第四届“江西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中,永丰县人民法院李北生荣获“江西杰出青年卫士”称号。 

    李北生现任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在执行工作中,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从不为人情所动,始终恪守身外之财分文不取和不为说情所动的信念,不为物惑、不为情动、廉洁办案、执法如山,表现出了一名执行法官的高风亮节。同时讲究执行艺术、执行策略,把执行和解、化干戈为玉帛作为执行的主攻方向,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爱戴与领导的肯定。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凭着出色的工作和高尚的品格,李北生获得了一系列荣誉和光荣称号: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干警”、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干警”、全省优秀法官、吉安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吉安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其所在执行局连续五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并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 “人民满意‘五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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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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