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网讯 从4月1日起,永丰县人民法院为了严格规范监督法官行为、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一心为民”的良好司法形象,在立案时增加一项送达法律文书内容,就是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送达举报投诉告知书。 告知书的举报具体事项包括以下十项包括:办案法官“索拿卡要”“冷硬横推”的行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请吃、送礼的行为;依法需要回避而没有回避的行为;向当事人介绍委托代理人(律师)的行为;违规收费或收费不开票的行为;故意指点授意当事人提供伪证的行为;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行为;违反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着装不整或酒后参加庭审和庭审中使用不文明语言、通讯工具等违反司法礼仪的行为;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告知书还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以方便当事人及社会群众及时联系、监督。同时,对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好人好事也欢迎相关人员及时告知法院。
通过告知书这样的形式,法院既达到了监督规范法官行为的目的,也密切了法院与当事人的联系,是法院积极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的表现,使法院及法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更多地在阳光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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