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08-10-23 08:28:12


    永丰法院网讯  日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永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永丰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突出打击重点,一方面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和“ 稳、准、狠”的办案原则,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重判处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因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引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将被告人真诚悔罪、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以及受害人谅解情况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促使被告人的民事赔偿在宣判前履行赔偿金额,将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与此同时,该院还进一步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的办案原则,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使未成年人认罪服法,改过自新。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刘庆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