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发布时间:2015-09-23 16:22:24


    “肖姐,你今天怎么来上班了,不是休一个月的病假吗?这才一周……”

    “我没事了,小宋,帮我把那个雇员受害纠纷的案卷拿过来,下午我还要组织双方调解。”

    今年8月26日,未休完病假的肖丽华提前返回了工作岗位,开始了她一天的工作。由于她患有严重的眩晕症,仔细翻看着案卷的她还时不时地揉下自己的眼睛,以保持清醒。

    长期以来的超负荷工作,导致她用脑过度,今年6月被医生诊断出患有“脱髓壳脑改变”和眩晕症、颈椎病,医生建议她在家休息3个月,放松脑部神经。在丈夫的严令下,她向领导请了1个月的病假,可她在家待了一周就再也坐不住了。

    “我手上还有交通事故和雇员受害几个案子,好几个当事人正躺在病床上度日如年,他们的案子处理好了,我才能够安心休息啊。”她这样对笔者说,语气是那么恬静、自然,仿佛在安慰着那些正经历苦痛折磨的当事人。

    “执拗”女孩初成长

    肖丽华出生于江西省樟树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1997年,毕业于江西司法警官学校。毕业时,“执拗”的她不顾父母和亲友的强烈反对,放弃了回樟树市司法系统工作的机会,毅然选择到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工作。

    被问起为什么当初不回工作生活条件更好的樟树市工作时,她坦言,因为我的爱人李超群在永丰,我要和他在一起。

    第二年肖丽华顺理成章地嫁给了自己的师兄兼同事李超群(现任永丰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成为了“永丰媳妇”。

    刚到永丰法院工作时,她担任的是书记员工作。本来司法警官学校中专毕业的她,在当时担任基层法院书记员是完全能够胜任的。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同在江西省,永丰的地方方言与樟树的地方方言差异居然那么大。很多当事人说的方言她完全听不懂,需要主审法官用普通话给她翻译,她才能记录。

    “九十年代,我们永丰老表的受教育程度还不高,很多小学文化甚至是文盲来打官司,他们根本不会说普通话,我常常都要翻译一遍给小肖听。说实话还挺麻烦的,当时庭里的其他法官都不太愿意让她来做笔录。”担任过肖丽华所在庭副庭长的吴顺才回忆道。

    由于自己不懂方言,给庭里同事带来了工作上的不便,这让肖丽华感到十分愧疚。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快学会永丰话。为了尽快掌握当地方言,她积极向身为本地人的丈夫李超群学习方言,仅用了2年就熟练掌握了当地方言。

    “在那段时间里,她为了尽快掌握方言,要求我每句话要说两遍,一遍是普通话一遍是方言,有时候我跟别人说话一不小心也一遍是普通话一遍是方言,搞得别人以为我有毛病。”李超群说起妻子学方言的事不禁莞尔。

    成为一名法官,是每一个法院工作人员的梦想。在法院担任书记员工作的几年里,她被法官这个神圣而崇高的职业所吸引,更被当事人案结事了后的那抹发自内心的微笑所感染。而要成为一名法官,必须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她却只有中专学历,且未通过司法考试。为了实现她的法官梦,肖丽华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和丈夫一起自学法律本科专业,并于2002年7月与丈夫一起取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她与丈夫分别以397分和376分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A证。“打虎亲兄弟,上阵两夫妻”,肖丽华夫妻的司考经历在全市13个基层法院中广为流传。

    “肯学肯钻,虚心求教,这使得肖法官能够很快适应行政审判工作。”时任行政庭庭长的于清山这样评价肖丽华。2007年肖丽华被任命为行政庭的助理审判员,主要办理山林权属纠纷类案件。这类案件需要很强的山地绘图知识,为了尽快掌握这些知识,那段时间她经常求教于庭里的老法官,查阅大量的山地绘图资料及相关案例,每个案件她都要到争议标的现场查看山场。很快她就成为了审理山林权属类案件的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她审理的山林权属纠纷案100余起,无一发回重审、重大改判。

    “我不是本地人,也没有很好的学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只能靠自己的‘拗劲’。”谈到自己的成长经历,肖丽华不无感慨。

    巾帼但叫须眉惭

    2012年3月肖丽华从行政审判庭调到民事审判一庭担任副庭长,刚调入民事审判一庭时,庭长考虑到她刚从行政审判庭调过来,而且又是全庭唯一的女法官,就准备给予她一点“优待”,想少分点案件给她,但是被她断然拒绝了。

    “我认为女法官办案能力并不比男法官差,甚至在办理家庭纠纷案件时,还有一些天然优势。而且全庭就4个办案法官,让我少办些案件,那么另外3个法官的办案压力必然增加,这样对他们是不公平的。”对于庭长的好意,她并不“领情”。

    在肖丽华的要求下,她的办案数与其他男法官基本一样,有时甚至还要多于男法官。但是由于她多年来都是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对于民事审判工作确实有点生疏了,这就要求她花更大的时间和精力去弥补经验上的不足。为此,她经常请教担任过派出法庭副庭长的丈夫,有时甚至就一个案件的讨论到深夜。

    2013年11月,民一庭的2个法官调离了永丰法院,院里一时抽不出人手补充。“离职的2个法官留下来的40多起案件,我和肖丽华一人一半,再加上自己手中的案件,基本上我们每天都要开2个庭,都快忙疯了。”民一庭庭长邹城回忆那段日子仍心有余悸,“肖丽华本来就是庭里案件最多的,再加上离职法官的遗留案件,就更多了。”

    “那段日子,她每天都很晚下班回来,还带一堆案卷回来让我给她‘打下手’,我们俩都没时间管孩子了。”丈夫李超群也曾埋怨肖丽华,劝她来年申请调换一个岗位。她总是说,撂挑子不是我的风格,在肩上的担子就一定要挑好。

    她每年审理的200多起民事案件,送达、财产保全、调查取证、调解、庭审、制作裁判文书都必须由她自己来完成。由于工作压力非常大,她的体重从刚开始的105斤下降到90斤。1米68的身高配上90斤的重量让她显得很是单薄纤瘦了,同事们经常和她开玩笑说:“再瘦下去,小心一阵风就把你给刮走了。”

    “有的男干警来找我抱怨说自己工作岗位太辛苦,希望能够轮换到相对轻松一点的岗位,我就问他能比肖丽华更苦更累么?”永丰法院院长郭信浩每每搬出肖丽华这个“杀手锏”,来找他的干警顿时就“蔫菜”,灰溜溜地走了。

    法者仁心善若水

    法律有时是冰冷的,但法官应该是温暖的。她办理的大多数案件都是离婚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对于当事人内心的痛苦,她没有那种司空见惯的麻木,总是用自己的温声暖语抚慰着他们受伤的心灵。

    八江乡的王某是肖丽华办理过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由于她丈夫在务工期间受伤导致高位截瘫,家里经济困难又请不起律师,只有小学文化的王某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打官司。肖丽华每个程序都为她进行耐心地释明。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肖丽华还进行了三次调查取证。最终王某赢得了官司,拿到了应有的赔偿款。

    “我为了这个事情跑前跑后打官司,但又什么都不懂,肖庭长在每个细节都主动替我着想,真的是太感谢她了。”王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遇到一些生活困难而又急需医疗费的当事人,肖丽华老是来‘缠’我要司法救助金,我也没办法,‘僧多粥少’啊。”分管财务的永丰法院副院长肖爱忠对此十分无奈。

    永丰县是井冈山革命老区的一个山区县,县财政十分困难,在永丰法院的再三争取下,县财政每年向永丰法院拨付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明显不够,而永丰法院的办案经费也十分紧张,拿不出钱补充到司法救助基金中去。

    尽管如此,但耐不住肖丽华的“纠缠”,每年她都能为困难当事人争取到两三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吴水香是一名残疾人,靠低保和在工厂打工为生,而他的妻子又不幸患上白血病。2013年11月,吴水香驾驶电动车将行人高某撞伤,高某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在肖丽华的努力下,高某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只要求吴水香支付600元钱。吴水香当场打电话找亲戚朋友借钱,却分文未获,称希望等厂里发了工资再支付。原来,由于他妻子患病的缘故经常借钱,却一直未能归还,现在大家都不愿再借钱给他。

    肖丽华的心里难以平静,600元钱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是一顿饭、一件衣服的钱,但却难住了这个受尽苦难的家庭。她首先想到司法救助金,但随即她否定了这个想法,吴水香是肇事方,是被告,不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

    肖丽华将这个情况汇报给了院领导,在她的倡议下,永丰法院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一次募捐,为吴水香筹到了1500余元捐款。当肖丽华将募捐到的1500余元交给吴水香时,这个饱经风霜的汉子泣不成声,不断地重复着“谢谢、谢谢、谢谢……”

    行者无疆臻于至善

    熟悉肖丽华的人都知道,肖丽华审理案件有一个最大的特点,不是简单地去宣判,而是尽力进行调解,争取把案件办得圆圆满满,不留“尾巴”。她经办的案件70%以上最终以调解结案,婚姻家庭类的调解率更是在80%以上。

    调解需要丰富的经验和高超的技巧,并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此,肖丽华总是全身心地投入,常常忘了下班时间,甚至牺牲节假日,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她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她不怕多费口舌,总是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与她经常在一起的书记员小宋最有发言权。

    2012年3月,肖丽华审理林某起诉游某合伙纠纷案,双方对立情绪十分激烈。

    肖丽华在了解案情后,发现林某与游某本是十分要好的朋友,也是生意伙伴关系,只是由于缺乏沟通,游某又没有资金注入导致两人合伙的一项工程成为泡影,继而产生矛盾。为了让双方彻底化解矛盾,平息纷争,肖丽华把办案重点放在促使双方重归于好上。

    肖丽华从兄弟情、友情入手做工作,很快一切迎刃而解,她的言行打动了双方。林某主动撤诉,游某也主动退回林某13万元,一对濒临分道扬镳的老朋友在肖丽华的精心调解下又重归于好、握手言和。

    办过离婚案子的法官都知道,调离容易调和难。第3次起诉离婚还能调解和好的更是很多人闻所未闻的“奇迹”。

    2013年6月,肖丽华接手一起原告第3次起诉妻子离婚的案件,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直接判离。但阅卷后,肖丽华并未急于开庭,而是将原、被告请到法庭聊起了天,随后又分别走访、约谈了原、被告的父母、儿女及邻居,发现原告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从事瓷器绘画工作,平时与妻子聚少离多,误会颇深,但双方感情基础是很深厚的。

    经过反复做思想工作,加上其子女的配合,原告的心结终于打开,最后与被告牵手离开了法院。

    “你真是较真,离婚案件,都第3次起诉了,你直接判离就完了,何必费这些劲呢?”事后,原告的律师对此十分不解。

    “虽然我费了些时间和精力,但劝和了一个家庭,就增加了一份和谐,多划算呀!”肖丽华的回答让律师频频点头。

    调解工作难,特别是婚姻纠纷案件要调解和好更是吃力不讨好。但就是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肖丽华却一直乐此不疲。

    有人问,你图的是什么?肖丽华总是平静地答道:“老百姓打官司往往不是需要一纸简单的判决,他们最需要的是解开心结,用法官的一份真诚解开他们的心结,比一份冰冷的判决书好多了。”

    为伊消得人憔悴

    辗转18年过去了,她成为永丰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一张“王牌”,先后获得全省优秀法官、全市十佳干警、全市十佳民事办案能手、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在收获了当事人的肯定、领导的赞扬的同时,也留下了她一身的病痛。她不仅体重严重不达标,还患有“脱髓壳脑改变”,并伴有眩晕症和颈椎病。

    平常工作任务一多,劳累了一天的她还要把工作带回家,而同为法律专业且曾在法庭就职的丈夫常常成了她征求意见的对象。

    于是,研讨案情、分析法理成了他们在吃饭、洗碗、拖地时同步进行的“口头运动”。遇到有分歧时,两人还不时地争个面红耳赤。

    “别人的老婆都是缠着老公逛街看电影,我老婆缠着我讨论案子。”她的丈夫李超群笑着说道,“有时候,中午或晚上下了班她不好意思去打扰其他的同事休息,还要拉着我陪她一起去送达。”

    肖丽华的儿子现在已经读高二了,他很懂事,在学校是品行兼优的好学生,每次开家长会他只告诉爸爸,因为他知道妈妈很忙,告诉她可能也来不了,还会让她心里内疚难过。

    当面对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辱骂、人身威胁时,当儿子生病住院而无暇顾及时,当办理案件遇到瓶颈心情郁闷时……肖丽华心中曾经打过鼓,怀疑过自己的选择。但丈夫的通情达理,家人的默默支持,同事的关心帮助,都会让她感到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丈夫有时会问她:“你身体都快垮了,也没顾到家,值得吗?”她便会笑着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丈夫知道,这个“你”指的不仅是他和儿子,还有那些需要她帮助的当事人。

(原文网址: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09/22/content_103091.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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