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藤田法庭落实“庭长接待日”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8-11-10 08:49:27


    永丰法院网讯  为了“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今年以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藤田法庭以“化解矛盾、罢访息诉”为目标,转变工作方式,采取四项新举措进一步完善落实庭长接待日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鉴于有些案件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或顾虑,不能、不愿在庭长接待日当面反映问题的情况,庭长认为确有必要上门接访的,在忙完当日接待任务后,利用业余时间偕同相关人员主动上门听取当事人反映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及时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定期给予明确答复。从坐庭被动接访到主动上门接访,不仅有利于全面了解当事人对法官的意见和建议,也方便了当事人反映问题。

    为做到当面接访与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该庭在办公大厅内公布了庭长的办公电话、电子邮箱、通信方式,在庭长接待日时间内当事人不仅可以当面面谈,还可以通过电话远程反映问题。在庭长接待日时间内未能完全反映的问题,可以通过直接给庭长发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予以反映,引举改变了以往由于接待日时间有限有的当事人不能尽诉其言的情况。

    鉴于有些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需要其他单位或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该庭实行重大、复杂案件庭长接待日预约制度。通过预约,需要其他单位负责人出面协调配合的,该庭尽力邀请其他单位负责人联合参加“庭长接待日”活动。从庭长接访扩大到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合接访,更有利于有效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

    建立“庭长接待日”到“院长接待日”的有效通道。庭长接待日期间,如果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重大、复杂,派出法庭权限内难以回复或解决的,该庭及时上报法院有关部门,同时结合院有关部门意见,通知当事人按规定时间直接到“院长接待日”反映情况。

    上述举措实施后,该庭坚持来访必办、有问必答,积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严格进行落实,力争将问题解决在法庭,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取得良好效果。1―10月,该庭受理信访件28件,其中有13件民事纠纷通过庭前调解程序解决,8件信访件与其它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完结,7件涉诉信访件通过合理恰当解释让当事人息诉。 “庭长接待日”日益成为了“庭长交流日”,接待日活动成了庭长和当事人之间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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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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