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今年减免缓诉讼费37万余元

  发布时间:2008-12-16 13:04:53


    永丰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永丰县法院把解决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难”作为促进司法和谐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确实困难的群众打官司,实行诉讼费减免缓,截止11月,该院减、免、缓诉讼费和执行费37万余元,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群众能够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得到平等的司法保护。

    为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切实执行诉讼费的减、免、缓制度,该院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工资、工伤赔偿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涉及下岗职工、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城市居民、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的案件;涉及孤寡老人、未成年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的案件,一律给予优先立案,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对执行案件全部不预收执行费。

    这些举措有效解决了群众因无钱预交诉讼费和执行费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使他们能及时通过诉讼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缓解社会冲突,化解矛盾,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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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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