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推行诉前指引方便群众“打官司”

  发布时间:2009-03-09 16:06:02


    永丰法院网讯  今年,永丰县法院针对民商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一般都不高、而其中大部分又没有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况,在立案窗口设立立案引导员,以口语化、形象化、图文式推行诉前“三大诉讼”指引,引导当事人书写诉讼文书、提供诉讼证据、了解诉讼程序,为群众解决了不懂打官司的实际困难。 

    该院“三大诉讼指引”内容包括诉讼文书指引、诉讼证据指引、诉讼程序指引。诉讼文书指引主要是拟制包括离婚、人身损害、买卖、借款等常见的、当事人较少聘请律师的纠纷案件的起诉书样式和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及担保书、支付令申请书等申请书样式。由于诉讼文书样式内容简洁、形式直观,从未涉足诉讼的当事人,看了文书样式及说明后,也能够自行书写符合要求的诉讼文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之苦。

    诉讼证据指引的内容主要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赖以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等方面指导当事人进行举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人在提起诉讼、申请时应特别注意的一些事项,如公示催告的申请人应为最后持票人等。

    诉讼程序指引主要通过书面告知形式让当事人了解整个诉讼程序运作的过程,着重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程序选择权、有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决定权、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各项程序权,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正确行使这些权利。

    据悉,“三大诉讼”指引推行后,不但为当事人解决了不懂打官司的实际困难,方便了群众诉讼;还通过规范诉前指引,提高了立案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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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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