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专设数码录音电话回访当事人

  发布时间:2009-11-10 10:43:11


    永丰法院网讯  自今年11月1日起,永丰县人民法院专门将一台数码录音电话用于回访案件当事人,跟踪监督法官办案情况。

    据悉,该院为加强审判监督,除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外,还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录音回访,倾听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情况反应和意见。

    该院规定电话录音回访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回访判决结案的当事人谈对案件是否公正的意见;重点回访败诉当事人谈对法官是否廉洁办案的反应;重点回访涉诉信访当事人和调解结案当事人对法官的法律服务质量意见。

    该院还要求电话回访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回访,并及时整理、反馈主要意见给院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录音电话机由专人保管,不得用于打回访之外的电话。各审判业务庭在案件移送评查时,要将所有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号码造册移送纪检监察室,以备电话回访。分管业务的班子成员每月听一次保存的电话录音,认真聆听当事人的心声,感受当事人的肺俯之言,增强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意识。

    据了解,从11月1日至9日止,该院已电话录音回访当事人48人。该院电话回访的举措很受相关群众欢迎,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第1页  共1页

责任编辑:罗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