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民商事案件一审息诉服判逾九成

  发布时间:2010-01-12 10:42:41


    永丰法院网讯  永丰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着力强化三项举措,促成案件案结事了。据悉,该院2009年民商事案件一审1063件,当事人服判1022件(含调解、撤诉),息诉服判率达96.1%,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结果。

    强化诉讼调解。该院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推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同时,该院实行由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三级递进调解,积极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力量为调解工作服务,着力增强调解工作的合力。

    强化诉讼风险告知和判后释疑。该院在总结以往涉诉信访案件原因的基础上,着力在诉前、庭审以及调解过程中,加强诉讼风险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告知力度,使诉讼当事人对诉讼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一定预判性,对可能出现的审判结果做到有一定心理准备。为增强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理解,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尽量少用不易理解的法律专业术语,多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同时须积极做好判后答疑、说服劝导工作,增进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感。

    强化案件回访力度。该院领导班子带头积极参加走访案件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审理的效果,虚心听取他们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该院为强化审判监督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在纪检监察室设置了一台数码录音电话专门用于回访案件当事人,及时跟踪监督法官办案情况,收集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情况反应和意见。该院要求,负责回访的纪检监察室人员要及时整理、反馈主要意见给院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分管业务的班子成员每月须听一次保存的电话录音,认真聆听当事人的心声,促进执法办案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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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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